关于转发《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7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鄂质协[2017]9号
各市州质协、各会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了充分发挥质协系统在质量品牌建设工作中的作用,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7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大力提升企业全员质量品牌意识,加强对中小企业质量品牌培训工作,培育100名质量品牌管理人才。
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深入产业集群开展质量管理知识、先进管理技术、方法的培训,为中小企业提供标准、计量、质量、认证认可、品牌培育等方面的服务。
三、面向产业集群、面向中小企业在“质量月”期间开展“质量品牌专家服务行”活动。
四、组织企业参加国家质量标杆的遴选和经验交流。在国家命名的产业集群中培育推荐国家质量标杆企业1-2家。
五、根据企业需求,开展工业企业质量品牌咨询诊断活动。
六、发挥协会认证认可专业委员会的优势,积极推荐2家以上企业申报工信部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
希望各地质协发挥系统优势,积极配合,共同做好以上工作。要积极争取当地经信部门的领导,要加强与当地质监、工商部门沟通,及时将推进工作中的需求和改进意见与省质秘书处联系。努力实现合力推进,共同引导企业自觉抓好质量品牌建设,推动产业质量升级,增加优质产品供给,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省质协秘书处联系人:蔡庸盛、张曙云 联系电话:027-87300492
附件:《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7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
鄂质协[2017]9号
关于转发《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7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质协、各会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了充分发挥质协系统在质量品牌建设工作中的作用,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7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大力提升企业全员质量品牌意识,加强对中小企业质量品牌培训工作,培育100名质量品牌管理人才。
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深入产业集群开展质量管理知识、先进管理技术、方法的培训,为中小企业提供标准、计量、质量、认证认可、品牌培育等方面的服务。
三、面向产业集群、面向中小企业在“质量月”期间开展“质量品牌专家服务行”活动。
四、组织企业参加国家质量标杆的遴选和经验交流。在国家命名的产业集群中培育推荐国家质量标杆企业1-2家。
五、根据企业需求,开展工业企业质量品牌咨询诊断活动。
六、发挥协会认证认可专业委员会的优势,积极推荐2家以上企业申报工信部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
希望各地质协发挥系统优势,积极配合,共同做好以上工作。要积极争取当地经信部门的领导,要加强与当地质监、工商部门沟通,及时将推进工作中的需求和改进意见与省质秘书处联系。努力实现合力推进,共同引导企业自觉抓好质量品牌建设,推动产业质量升级,增加优质产品供给,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省质协秘书处联系人:蔡庸盛、张曙云 联系电话:027-87300492
附件:《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7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
二0 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7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
经信科技[2017]38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委,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关于推进品牌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精神,推动我省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创新发展。现将2017年全省工业质量品牌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一)认真做好国家和省出台的质量、品牌工作文件精神的宣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营造良好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环境,探索基于品牌、商标抵押的融资机制。
(二)深化企业品牌培育和区域品牌建设,指导一批企业建立品牌培育体系并有效运行,推荐5-10家企业为国家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继续组织产业集群、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其他产业集聚区申报国家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区。
(三)大力提高全员质量品牌素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培育100名质量品牌管理人才;组织企业开展1-2期质量标杆交流活动。
(四)开展贯标工作,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采标率力争达到95%以上。
(五)继续开展质量信誉承诺活动,鼓励企业向社会和消费者作出质量承诺,力争100家规模以上企业签订质量信誉承诺书。
二、重点工作
(一)大力提升企业全员质量品牌意识。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弘扬工匠精神,振兴“汉阳造”,唱响“品质湖北”。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提升企业全员质量品牌意识,狠抓产品质量提升,开展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建立完善诚信管理体系,支持有关单位开展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现场管理、品牌故事会等质量管理活动。鼓励地方和行业开展品牌宣传、展示和交流活动,弘扬质量先进典型。引导媒体单位深入企业和产业集群走访调研,宣传优秀工业品牌,推动我省工业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二)促进提升产品供给质量。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湖北行动纲要的通知》要求,着力推进全省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作,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实现湖北消费品工业向高精尖迈进;二是支持行业和企业开展标准对比、质量比对等活动,引导企业按照国家、国际先进标准生产适销对路产品,鼓励企业主导或参加国标、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三是支持专业机构开展工业企业质量品牌诊断活动,支持产学研合作开展共性技术问题攻关和工艺优化。
(三)加强质量技术基础能力建没。一是支持建设完善一批质量品牌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共性技术研发推广中心、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平台专业化服务水平,推荐2家以上企业申报工信部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二是全面拓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政策服务范围,加快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质量品牌等服务能力,为中小企业开展基础培训、品牌培育和标准规范等服务。三是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品牌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完善品牌专业人才培育机制,广泛培养品牌专业岗位人员,重点培养品牌经理、首席品牌官,为企业开展品牌培育工作提供人才保证。
(四)深化企业品牌培育和区域品牌建设。推广品牌培育成功经验,以《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10大重点领域种食品、工业消费品为重点,开展品牌培育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深入推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引导产业集群综合运用集体商标、知识产权、团体标准等手段,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区域品牌影响力。推荐品牌培育示范企业5-10家、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试点1-2个。探索基于品牌、商标抵押的融资机制。
(五)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大力推广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质量品牌培训工作,继续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质量品牌专家服务行”活动,委托省质量协会组织企业参加国家质量标杆的遴选和经验交流,推荐国家质量标杆企业1-2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谋划。各地经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质量品牌工作,制定年度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和目标,强化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本地质量品牌工作。
(二)强化合力推进。各地经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质监、工商部门沟通协作,建设工业质量品牌培育机制。同时,要发挥行业协会的指导作用,引导企业自觉抓好质量品牌建设,推动产业质量升级,增加优质产品供给,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加大工作宣传。各地要及时总结质量品牌工作经验,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要抓住“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推动本地品牌产品“走出去”,打造国际品牌。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3月22日